5月10日起,宝坻区新增电子警察32处,依法对机动车超速行驶、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宝坻区此次新增电子警察的道路中,包括17处违法停车摄录点位。
●宝坻区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包括固定式测速抓拍电子警察7处,分别位于:
潮阳东路4公里加400米处、
林大路5公里加400米处、
潘青路28公里加100米处、
唐廊公路4公里加200米处、
九园公路19公里加240米处、
大新路11公里加600米处、
潮白河左堤公路20公里加400米处。
●新增闯红灯抓拍电子警察8处,分别位于:
东环路(环城东路)与北城东路口、
南关大街与南城路口、
钰华街与建设路口、
津围公路与后围路口、
津围公路与盛世路口(马家店开发区路)、
津围公路与宝武路口、
津围公路与潮阳大道交口、
南环西路与望月路口。
●新增违反禁令标志停车抓拍电子警察17处,分别位于:
北城东路宝坻一中门前东西两侧共2处、
北城东路宝鑫景苑门口西侧(路南)、
钰华街宝坻长途汽车站门前南侧、
景苑街景苑小学门前东西两侧共2处、
建设路建设路小学门前东侧(路南)、
建设路宝坻三中门前东侧(路南)、
建设路宝坻三中门前西侧(路北)、
广阳路宝坻九中门前东西两侧共2处、
宝通路宝坻四中门前路北及东西两侧路南共3处、
广川路与东城南路口西侧、
广川路宝坻区人民医院门前西侧(路北)、
南环路与开元路交口东侧(路北)。
信息来源: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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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处理网址:https://tj.122.gov.cn/m/login?
注意:用户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记录,但只能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电子监控记录。
办理流程:
步骤1:【选择机动车】在该步骤,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界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进入本页面时,如果没有绑定驾驶证,则点击“确定”按钮时会提示“未绑定驾驶证”。
步骤2:【业务须知】在该步骤,请用户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电子监控处理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选择监控记录】。
步骤3:【选择监控记录】
步骤4:【确认处罚信息】
用户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输入手机验证码,系统会发送验证码至用户注册的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步骤5【生成订单】。
步骤5:【生成订单】
用户可以在页面上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处罚决定书。已经开通在线支付的地区,可以点击【在线支付】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缴款。
注意事项
1、 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
2、 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3、 用户处理电子监空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4、 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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