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免征契税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哪么有哪些情况可以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免征契税标准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实施时间: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特别申明:
1、圈子科技公众平台上的内容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圈子科技立场。
2、本平台部分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来源于网络,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无法保证上述内容的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
3、阅读本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平台不承担连带责任。
4、如本文相关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线提交工单,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