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一渝鄂省界高速公路省际入口
1、对所有非渝籍车辆及驾乘人员实施劝返。
2、对渝籍车辆及驾乘人员严格管控,严格核查人员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居住地、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据实登记;
对人员严格体温检测,发现疑似人员由管控点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相关程序实施隔离、留观等处置。
3、将途经疫区或在疫区停留、生活过的渝籍驾乘人员的登记信息转交其居住地所在区县政府,由区县政府按相关程序处置。
二其他相邻省份高速公路省际入口
1、对所有鄂籍车辆及驾乘人员实施劝返。
2、对其他社会车辆驾乘人员严格体温检测,发现疑似人员由管控点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相关程序实施隔离、留观等处置。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也要确保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和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三对所有对入渝车辆严格进行防疫检测
1月29日起,全市高速公路21个省界服务区、市内127个车流量大的主要高速公路收费站,主要的国省干线76个省际入口设检疫站,对所有车辆严格进行防疫检测,做到24小时逢车必检、逢人必测,从严从细把好省界出口。
铁路客运站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1月29日起,市域范围内铁路客运站全面开展出站检测体温基础上,扩大到进站体温检测。
水路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省际客运、两江游船已自2020年1月25日12时停运,全市短途客船、客渡船等水上客运从即日起停运。
航运企业要为所属船舶购置口罩、手套、体温计、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做好船舶消毒、通风等防护工作,对船员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要合理安排运输计划,合理选择挂靠港口。靠港船舶的船员禁止离船登岸,如有生活物资、医疗卫生等紧急需求,应及时向当地海事部门或港口企业报告。
码头企业要配置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物品;要每日对在岗人员进行体温监测。进港作业船舶船上人员不得上岸,岸上人员不得登船。
各单位既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也要确保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和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各有关单位按照“从严、从紧、从实、从快、从久”原则,坚守岗位,迅速行动,在岗在线在状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重庆市内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1、圈子科技公众平台上的内容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圈子科技立场。
2、本平台部分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来源于网络,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无法保证上述内容的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
3、阅读本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平台不承担连带责任。
4、如本文相关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线提交工单,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