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区新型肺炎确诊患者活动轨迹

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活动轨迹公布,下面本地宝为大家详细介绍下。

重庆綦江区新型肺炎确诊患者活动轨迹

  据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消息,截至2月3日12时,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累计10例,目前均在重庆市公卫中心集中救治。现分别按照确诊时间由近到远公布其活动轨迹,请对照检查你是否与其有密切接触。

  病例1:余某,男,38岁,居住在文龙街道金兰街康瑞苑。1月19日14:25-16:20乘坐南航CZ3479航班从郑州到重庆机场,1月19日18:00-19:00渝A87G26机场中巴,19日T2-T3-綦江,1月19日-1月22日到新盛街道气田村7组贾家湾参加葬礼,1月22出现不适,1月22日-1月23日在文龙街道九龙大道霍永力诊所就诊,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2:陈某,女,38岁,病例1配偶,居住在文龙街道金兰街康瑞苑,1月24日出现不适,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一直在家中,未离开綦江。

  病例3:严某,男,33岁,居住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优山美地。1月24日出现不适,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0日14时从河南郑州自驾小汽车(豫AFM790)途经陕西、四川于2020年1月21日5时到达綦江;1月24日上午到綦江赵仕春诊所处治疗;1月25日上午驾车途经通惠柏林到新盛街道正自村外公家就餐,餐后驾车回到綦江;1月25日,与其妻子、儿子驾车到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吉居家园,19时到达后在其岳父家就餐住宿;1月26日下午驾车回到綦江家中;1月27日患者自行驾车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4:罗某,女,56岁,居住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欧家村。1月22日出现不适,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1日早上,患者与其儿子、孙女自驾小汽车从武汉到綦江;1月21日晚上在湖北恩施高速出口附近的城市便捷酒店住宿一晚;1月22日早上7点左右从湖北恩施出发到綦江;1月22日中午到达綦江石角镇欧家村家中。1月23日,到石角镇中心卫生院就诊(救护车接送)。1月27日,再次到石角镇中心卫生院就诊(救护车接送)。1月28日,到綦江区人民医院感染科治疗。

  病例5:周某,男,48岁,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平时在綦江区赶水镇沿江路门市售卖钢管,赶水住址:綦江区赶水镇沿江路。1月30日发病,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该病人幺爸家中);1月27日驾车从綦江到赶水,于15:00左右开车回綦江家中;19:00从綦江驾车到九龙坡兰花小区后开车返回綦江家中;1月28日驾车从綦江到赶水;1月29日、1月30日、1月31日在赶水镇四居社区楼下村卫生室就诊;2月1日早上从赶水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6:欧某,男,54岁,病例5的大姐夫,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德信小区。于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18日上午9:00在三江中学大会议室参加会议;1月24日在三江街道黄桷村就餐;2月2日下午,收治到綦江五福医院隔离点观察,当日晚上转綦江区人民医院救治。

  病例7:周某,女,49岁,病例5的二姐,居住在文龙街道景秀江山,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17日至2月2日期间,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景秀江山;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2月2日下午,收治到綦江五福医院隔离点观察,当日晚上转綦江区人民医院救治。

  病例8:周某,女,17岁,病例5的女儿,綦江中学学生,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本人无临床症状,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2月2日下午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9:周某,男,77岁,病例5的父亲,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1月24日出现不适,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在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2月2日下午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10:徐某,女,74岁,病例5的母亲,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1月28日出现不适,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在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2月2日下午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11:张某,男,30岁,居住地:重庆市綦江区普惠尚城名都,为建筑公司工作人员。2月2日出现不适,2月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2日晚在其岳父家中(綦江区文龙街道3号)家庭聚餐,同餐人员有确诊患者;1月24日携岳父、岳母、妻子、女儿自驾前往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茶店村黄山冲2组,1月25日返回綦江家中;1月26日同妻子自行驾车到万达广场永辉超市购物,随后回到家中;1月30日携亲属8人自驾到綦江区文龙街道东五村梅子垭水库;2月2日晚至2月3日上午在文龙街道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3日中午返回家中;2月3日17:00收治到綦江区人民医院治疗。

  病例12:任某群,女,47岁,居住地:綦江区文龙街道阳光奥韵小区,自己长期固定私人接单3家家政工作。2月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0日7:00到阳光雅苑做家政服务,14:00到枫丹小区12栋做家政3小时;1月21日下午从家步行到168-河东市场-电力街-归家;1月23日早上坐509公交车回篆塘鱼梁村吃饭,19:00左右坐509回家;1月25日早上坐大儿子的车回篆塘鱼梁村娘家吃饭,晚上坐儿子的车回家,儿子随即回重庆上班,儿子全程戴口罩;1月30日12点左右到烟草公司给丈夫送午饭,18:00点左右到烟草公司给丈夫送晚饭;1月31号到万家康药房买药,然后到二级站附近新兴超市购物;2月2日12:00到烟草公司给丈夫送午饭,14:00左右到二级站附近新兴超市购物,18:00点左右到烟草公司给丈夫送晚饭;2月4号早上步行到爱康医院就诊,与导医交流1分钟后步行到南州中学门口与丈夫一起乘坐出租车到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13:患者周某,男,48岁,现住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平时在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沿江路做钢材生意,多数时间住在赶水,赶水住址:綦江区赶水镇沿江路,偶尔回綦江居住。 患者于1月27日早上开车从綦江枫丹小区出发,于8:00左右到赶水的家中,与3名朋友(谭某、何某某、王某)交谈、用餐、交谈、打牌,于15:00左右出发开车回綦江枫丹家中,于19:00左右开车到九龙坡兰花小区给妻子送菜,之后开车回綦江家中。1月28日早上开车从綦江枫丹小区出发,于8:00左右到赶水的家中,之后一直在赶水家中及附近活动。2月1日早上从赶水家中开车出发,于10:00左右到达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2月2日上午,綦江区人民医院采集了患者咽拭子1份送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2月2日下午,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对标本P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接触史:患者于1月23日和1月27日与武汉回来的妻子(从武汉出发于1月22日凌晨7点回到重庆九龙坡兰花小区家中)有短暂接触,1月22日,驾车从赶水回綦江家中,并与其父母、二姐、女儿用餐。患者于1月15日、19日、23日、24日、25日、26日与其从武汉回来的大姐(1月15日从武汉回到綦江)、大姐夫、二姐、父亲、母亲、女儿、外侄女均有多次接触。患者于1月15日至2月2日期间还到过赶水镇龙沧村、綦江区赶水镇四居社区楼下(村卫生室)、赶水镇沿江路(周某门市部)等。

  病例14:周某某,女,28岁(确诊病例11张某的妻子),现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普惠尚城名都。行动轨迹如下:

  1月22日晚在其父家中(綦江区文龙街道文龙街)家庭聚餐,同餐人员有确诊患者;

  1月24日携家属4人自行驾车到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茶店村,1月25日返回綦江家中;

  1月26日12时左右同其丈夫自行驾车到万达广场永辉超市购物,随后回到家中;

  1月30日携亲属8人自驾到綦江区文龙街道东五村梅子垭水库兜风;

  1月31日至2月5日在家中居家医学观察;

  2月5日晚由綦江区人民医院派专用救护车接至区人民医院入院排查;

  2月6日下午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病例15:李某,女,33岁,现居住在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34号4栋。行动轨迹如下:1月21日9:30—14:00,到綦江万达广场4楼蓉李记成都小吃店上班,下班后返回家中,往返均乘其父亲的摩托车; 1月22日9:30—14:00,坐出租车到綦江万达广场4楼蓉李记成都小吃店上班,14:00左右坐出租车到开发区名扬广场3楼坐按摩椅休息(约2小时左右)。于17:00与其男朋友王某某(居住在文龙街道人才巷1号)一起到我区确诊病例11张某岳父家(綦江区文龙街道文龙街3号)聚餐,聚餐人员中还有我区确诊病例14周某某(我区确诊病例11的妻子)、九龙坡确诊病例张某(我区确诊病例11的哥哥)、我区确诊病例13范某(我区确诊病例11张某的岳母)。餐后独自坐出租车返回家中;1月23日9:30—21:30,到綦江万达广场4楼蓉李记成都小吃店上班,下班后返回家中(往返均乘其父亲的摩托车);1月24日11:00,与其父母自驾摩托车到桥河桃花山安置小区外婆家聚餐(同餐人员包括患者父亲、母亲、舅舅、舅妈、舅舅儿子、舅舅女儿、小姨、姨父、外婆)。餐后到鸡公嘴山脚下上坟,16:00返回家中(搭乘父亲摩托车);1月25日10:00—18:00到綦江万达广场4楼蓉李记成都小吃店上班,下班后返回家中(往返均乘其父亲的摩托车); 1月26日14:00左右,到綦江区名扬广场大润发超市购物,逗留约40分钟后回家中,步行往返;1月27日上午在家,13:00到古南街道桥河古剑山旅游大道上坟,后返回家中;1月28日上午在家,12:00左右到綦江区河西永辉超市购物,逗留约30分钟后回家(步行往返)。14:30—16:30到沱湾上升街散步,后步行返回家中;1月29日上午在家,14:00与男朋友自驾小车到古剑山旅游大道草坪玩耍,16:00左右返回家中;1月30日上午在家,17:00坐出租车到男朋友家(文龙街道人才巷1号),并在其家居住至2020年2月2日上午,接触人员除其男朋友外,还有其男朋友的儿子、父亲、母亲。2月2日14:00,坐出租车到綦江万达广场4楼蓉李记成都小吃店查看情况,17:00坐出租车到男朋友家(文龙街道人才巷1号)送东西,19:00坐出租车返回家中;2月3日11:00左右在百步梯邮政银行逗留约30分钟,11:30在百步梯农村商业银行留约1小时,后步行到河西永辉超市购物约半小时,购物结束后其父亲驾车接其回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34号4栋家中;2月4日10:30,搭乘其父亲摩托车到三江街道照贵村4组爷爷家,14:30同其父亲自驾到綦江区三江街道照贵村4组爷爷家,同其爷爷、奶奶、父亲共进午餐,当日14:30父女两人驾车回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34号4栋家中。当日17时左右感觉畏寒。2月5日均居住在家中;2月6日00:20步行到綦江区人民医院门诊分诊处测量体温后返回家中,17:00左右步行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2月7日下午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16:霍某某,女,56岁,现居住在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嘉陵三村23号,经重庆市红十字医院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如下:1月17日17:00从重庆四公里到綦江,当晚住在其侄女陈某家(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1月18日8:00到綦江区人民医院照顾其父,14:00乘坐大巴车从綦江汽车站返回江北家中;1月19日-23日均在江北区活动;1月20号开始出现咽部不适,因平时一直有咽炎,以为是咽炎未理会。1月23日14:00下班后独自从观音桥坐轻轨3号线在四公里下车,然后从南坪四公里乘坐大巴车于15:30到达綦江汽车站,16:20坐公交车到达三江,当天晚上住在其幺妹(确诊病例17)家中;1月24日、25日住在三江街道卫生院陪护其父亲;1月26日下午独自乘坐公交车从三江到綦江城区,17:00到侄女陈某家; 1月27日患者侄女陈某(其大姐的小女儿,住在江北区金科十连城)开车送患者于10:00到达三江街道卫生院。当天下午一家3人乘坐公交车于16:50到其侄女陈某家中,18:00一家3人乘坐陈某的私家车到四公里公交枢纽站,之后一家3人乘坐3号线回到江北家中; 1月31日早上在重庆市全兴药品有限公司观音桥3分店购药,八点多从家走路出发到朗琴广场坐108路公交到南坪,在南坪四小区站下车,在南坪和平药房购买板南根,莲花清瘟胶囊,抗病毒颗粒等药物,后再次坐108路车返回观音桥后回江北家中。2月1日11:00上午陈某(其大姐的小女儿)一家3人到江北接霍某某及其儿子返回綦江,13:20分接陈某(其大姐的大女儿)一起于14:00到达石角镇白云村3社; 2月1日14:00到2月7日6:00,一直在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3社参加其父霍某某的葬礼。期间患者与参加葬礼的多名亲友密切接触;2月1日患者的大姐(确诊病例19)因感冒曾到白云村卫生站购买感冒药自服;2月4日开始出现咳嗽;2月1-6日在石角镇白云村参加其父亲的葬礼;2月7日上午,患者与其丈夫王某某一起步行前往三江街道卫生院就诊,但未遵医嘱进行检查;12:00,患者及其丈夫租赁田某某的车从三江出发,于14:00时返回江北家中; 2月7日,到重庆市红十字医院就诊;2月11日,重庆市红十字医院诊断其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17:霍某某(确诊病例16的幺妹),女,48岁,现居住在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雷园路126号。行动轨迹如下:1月16日至18日在三江家中;1月19日19:00左右在三江街道卫生院康复科看望转院父亲,21:00左右返回三江家中,往返均步行; 1月20日至21日在自家及三江街道卫生院往返照看其父亲; 1月22日上午从三江到石角,14点回到三江,16点半在三江街道卫生院照看其生病住院的父亲,停留1小时后回家,20点过又到三江街道卫生院照看其生病住院的父亲,停留1小时后回家; 1月23日在确诊病例16、17的哥哥(住在綦江区三江街道凤舞超市楼上4栋)家中聚餐,同餐人员包含其大姐(确诊病例19)、二姐(确诊病例16)、母亲(确诊病例20)、侄女(确诊病例18)。1月24日上午在綦江修正堂大药房三江修远店购药(藿香正气口服液、金银花颗粒、诺氟沙星胶囊、速效止泻胶囊),并在患者家中聚餐,同餐人员包含其大姐(确诊病例19)、二姐(确诊病例16)、母亲(确诊病例20)、侄女(确诊病例18);1月25日在三江家中;1月26日上午到三江街道青莲砖厂背后上坟;1月27日下午回到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3社上坟,中午在白云村3社綦家沟罗某某家聚餐,同餐人员有霍某某(患者大哥)、确诊病例18、确诊病例19、本村村民霍某某、李某某、冯某某、罗某某、陈某某等,后回到三江家中,21:00左右到医院看望其父亲,逗留约1小时;1月28日至30日10:00在三江街道卫生院陪护其父亲; 1月30日上午出现感冒症状,在綦江修正堂大药房三江修远店购药(小柴胡颗粒、咽炎片、金银花颗粒、罗红霉素胶囊、风寒感冒颗粒、百合固金片、感康),15:00租乘面包车及自家三轮送其父亲回到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3社家中;1月31日至2月1日19:00左右在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3社父亲家中,其父于2月1日11:25过世,2月1日20:00左右回到三江家中;2月2日11时至2月6日中午在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3社;2月6日15:00左右回三江家中;2月7日8:00左右至2月8日在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3社,14:00左右独自步行回家; 2月8日晚至2月11日凌晨在三江家中; 2月10日上午在綦江修正堂大药房三江修远店购药(皮肤病血毒片、氯雷他定胶囊、湿清霜剂),后回家至2月11日凌晨在三江家中;2月12日凌晨被送至綦江区人民医院入院排查; 2月12日16:00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转送至市公卫中心集中治疗。

  病例18:霍某某(确诊病例16之侄女),女,31岁,现居住在綦江区三江街道三江大桥桥头凤梧超市楼上。行动轨迹如下:2月2号,无外出;2月3日,17:00左右从家步行到凤梧超市(三江店)购物,随后回家;2月4日,11:00左右乘坐自家车辆从三江街道到石角白云村3社老家,15:00左右乘坐自家车辆从石角白云村3社回三江,随后在三江菜市场门口的万家康药房购物,15:40左右在凤梧超市(三江店)购物,16:00左右在新大兴超市(三江店)购物,16:10在新大兴超市(三江店)门口水果摊购买小柑橘,16:20左右到家佳超市(三江店)购物,随后回到家中;2月5日,7:00左右乘坐自家车辆从三江家中到石角白云村3社参加葬礼,同多位确诊患者有亲密接触,且共同进餐,12:30左右从石角白云村3社回三江家中;2月6日,12:00左右步行到凤梧超市(三江店)购物,随后回家;2月7日,12:30左右步行到到凤梧超市(三江店)购物,随后回家;2月8号-11日,无外出;2月12日凌晨,乘坐自家车辆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2月12日下午,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转送至市公卫中心集中治疗。

  病例19:霍某某,女,63岁,确诊病例16、17的大姐,确诊病例18的姑姑,现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行动轨迹如下:1月12日-15日之前在重庆市江北区金科十连城帮小女儿陈某带孩子,主要在家中及小区附近活动,接送孩子上幼儿园,偶尔在楼下买菜;1月16日上午从江北坐公交车到南坪四公里枢纽,然后坐长途客车到綦江汽车站,再坐公交车到大女儿陈某家中(住在綦江枫丹小区12栋),19:00坐公交车(208或102)到綦江区人民医院看望住院的父亲霍某某,之后坐公交车于20:30左右返回文龙街道枫丹小区。1月17日到沙溪路农贸市场买菜,随后带孩子到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半山国际)打预防针;1月18日在文龙街道枫丹家里未外出;1月19日10:00左右和小女儿陈某一起坐公交车(208或102)到綦江区人民医院看望父亲,帮忙办理父亲出院手续,12:00左右和小女儿陈某一起坐公交车返回家中,14:00患者一人坐公交车从綦江出发到三江街道卫生院看望父亲,17:30左右与丈夫陈某某一起从三江返回家中;1月20日8:00和丈夫陈某某一起带孩子到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半山国际)打预防针,10:30左右回家中。1月21-22日均在家里及小区活动;1月23日12:30左右出发坐公交车到三江街道卫生院看望父亲,之后在其哥哥家过年,晚上在三江街道三渔村吃饭,参加者还有确诊病例16一家人、确诊病例17一家人、确诊病例20、)、患者弟弟一家,20:00左右与陈某(患者大女儿)一家人从三江坐公交车返回家中;1月24日8:00从家中出发坐公交车到三江,在三江街道卫生院看望父亲,与在三江的几家亲属一起在确诊病例17家中吃饭;1月25日9:00坐公交车从三江回到枫丹,15:00坐公交车到三江街道卫生院看望父亲,与在三江的几家人一起在确诊病例17家中吃饭,19:30坐小女儿陈某的车返回家中;1月26日在枫丹家里及小区活动;1月27日上午与丈夫陈某某、小女儿陈某一家3人开车到老家石角白云村3社上坟,下午15:30回到三江,19:00左右回到家中;1月28—31日均在枫丹家里及小区活动;2月1日11:30坐患者侄儿的车从綦江出发,于13:00左右到达石角镇白云村3社的老家中,与家中兄弟姐妹一同为父亲办理丧葬事宜; 2月11日下午由綦江区人民医院救护车接到綦江区人民医院检查治疗; 2月1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市公卫中心集中治疗。

  病例20:罗某某,女,86岁(确诊病例16、17、19的母亲,确诊病例18的婆婆),现居住在綦江区石角镇白云村3社。行动轨迹如下:1月23日之前一直居住在石角镇白云村3社,未外出;1月23日下午女婿李某(确诊病例17的丈夫)开三轮车将其接到三江霍某(确诊病例16、17的哥哥,确诊病例19的弟弟)的家中过年,在三江街道三渔村餐馆吃晚饭,参加的有确诊病例16一家人、确诊病例17一家人等,晚上住在确诊病例17家中,之后几天未外出;1月27日女婿李某(确诊病例17的丈夫)再次开车将其送回石角白云村家中,之后一直在家未外出;2月11日下午由綦江区人民医院救护车接到綦江区人民医院检查治疗;2月1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市公卫中心集中治疗。

   病例21:余某某,男,33岁(确诊病例4的儿子)。现居住在綦江区石角镇欧家村2组。行动轨迹如下:1月21日早上,患者与其母亲罗某(我区确诊病例4)、女儿共3人自驾小汽车从武汉到綦江。途中,1月21日晚3人在湖北恩施高速出口附近的城市便捷酒店住宿一晚;1月22日早上7点左右从湖北恩施出发到綦江,途中曾在高速服务区停车休息过,中午12:00左右到达綦江石角镇欧家村家中,回家后与其父亲、母亲(我区确诊病例4),女儿住在一起,之后未外出;1月28日其母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后, 余某某居家医学观察;1月29日自测体温37.2℃;1月31日上午自测体温37.6℃,并伴有干咳、胸闷、乏力、呼吸不畅等症状,遂联系綦江区人民医院,下午4时由120救护车送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下午5时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待排,晚上9时左右经区级专家会诊后,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之后一直在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日、2月3日、2月6日三次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月11日,第四次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可疑阳性;2月12日第五次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已转送至市公卫中心集中治疗。

  病例22:陈某某,女,38岁(綦江区确诊病例19之女),现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行动轨迹如下:1月21日18:00-19:00在公司食堂院坝聚餐(约10人)后回到家中;1月22日在公司上班;1月23日8:00-10:00在公司上班,16:00坐中巴车从二级车站到三江街道卫生院探视其外公,逗留30分钟;17:40-19:00在三江街道四哥藕王汤锅聚餐,聚餐人员有确诊病例17、确诊病例18、确诊病例19、确诊病例20及其他亲属共31人;19:00坐公交车回家(未戴口罩);1月24日11:00-14:00同其丈夫古某某到文龙街道邮政大厦移动公司购物后回家(来回均坐出租车);15:00自驾车同行6人到扶欢镇盘石村二社婆家过年,就餐后返回家中(未全程戴口罩),19:30后未外出;1月25日居家未外出;1月26日9:30坐妹妹陈某某的车到电力街永辉超市购物1小时;10:30-13:00在公司上班,之后坐其妹妹的车回家;16:30同其妹妹、母亲(确诊病例19)自驾车到三江街道卫生院;20:30左右3人驾车回家;当天下午出现干咳、咽痒等不适;1月27日到石角镇白云村3社上坟,上坟后在罗某某(二表舅)家吃饭停留2小时;16:30返回到仁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药,停留30分钟后回家;1月28日居家未出门;1月29日8:00坐公司同事张某某的车上班,10:00搭同事包某某的车回家,14:00到白龙街附近,16:00回到家中(全程戴口罩);1月30日-1月31日居家未外出;2月1日13:00从家自驾车到石角镇白云村3组,同行有确诊病例16、其妹妹和王某某,19:30回到家中;2月2日-2月10日居家未外出。期间自服莲花清瘟胶囊、抗病毒颗粒、妈咪爱等药品;2月11日由120救护车送到区人民医院感染科;2月14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现在重庆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集中救治。

  病例23:张某某,2岁半(确诊病例11、确诊病例14之女,确诊病例13之外孙女),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普惠尚城名都。患者2020年1月22日至1月30日均与其父母共同生活(期间与其外婆有多次接触);1月31日至2月6日随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其父亲、外婆、母亲相继确诊);2月6日至2月13日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其爷爷陪同);2月5日、2月13日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2月14日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并送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集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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