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1 ,高某,女,现居桂阳街道多泓上城小区。1月19日8:16从汉口乘坐动车(D4183,16车10C号)至长寿北换乘高铁(G8712,8车13D),于15:54回到垫江高铁站,其父亲开车接她回家。1月20日因身体不适自行在家服药,不见好转,1月21日8:10其父开车送去县人民医院就诊, 1月2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患者2,胡某,男,现居垫江县砚台镇白云村。1月14日从武汉自驾返垫,1月18日上午到当地村医处开药, 1月20日23:00自驾到砚台镇卫生院门诊就诊后自行离开,1月21日上午8:00自驾到砚台镇卫生院复诊,当日23:00转诊至县人民医院治疗,1月2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患者3,向某,男,现居垫江县黄沙镇长红居委。1月19日自驾从武汉返回垫江县黄沙镇,1月24日发病自驾到高峰镇某个体诊所就诊,1月25日自驾到垫江县人民医院就诊,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患者4,周某,男,现居垫江县普顺镇红岩村。1月21日15:00左右自武汉自驾返回到垫江县普顺镇家中,分别于1月22日、1月23日两天自驾到垫江县城陵园路某诊所输液治疗,1月25日21:00自驾到垫江县人民医院就诊,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患者5,向某,男,现居垫江县桂阳街道南滨师苑小区,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患者6,向某,男,现居垫江县桂阳街道盛世华都小区,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月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患者7,向某,男,现居垫江县桂阳街道盛世华都小区,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月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患者8,向某,男,现居垫江县桂阳街道南滨师苑小区,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月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患者9,向某,男,现居垫江县黄沙镇长红居委,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月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患者10,向某,男,现居垫江县黄沙镇长红居委,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月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患者11,陈某,女,现居垫江县桂阳街道南滨师苑小区,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患者12,叶某,女,现居垫江县普顺镇红岩村,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患者13,寿某,女,现居垫江县桂阳街道盛世华都小区,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14:张某,女,现居垫江县坪山镇九龙村7组。1月21日6:30乘坐其丈夫的堂弟陈某某私家车从武汉出发, 18:00左右到达垫江县坪山家中,同车5人,分别是其堂弟一家三口及其丈夫。当晚邻居刘某某、热水器维修师傅来访,1月22日、23日居家无外出。1月24、25日举行家宴,本人无外出,家宴食材由其丈夫于1月23日早上8时自驾摩托在坪山镇农贸市场采购。参加家宴的有其母亲、儿子、儿媳、弟弟、妹妹、妹夫及妹夫儿子。1月26日至2月2日居家无外出,期间只与其丈夫陈某某有接触。患者于1月30日出现流涕,2月2日出现反复发热,期间在家服用自备药品。2月3日晚乘坐其丈夫摩托车到坪山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期间患者及丈夫一直佩戴纱布口罩,到坪山中心卫生院后更换为医用口罩,经坪山中心卫生院初诊后,于2月4日0:30由120车将其转诊至县人民医院。2月4日下午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15:黄某,男,现居曹回镇莲花村7组。返垫前居住在九龙坡区石桥铺石新路,共同居住的母亲为九龙坡区某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3日出现头昏症状,1月23日上午自驾车回垫,同车有其母亲、二舅娘及其母亲的朋友。10:00左右到达垫江碧桂园(其母亲的朋友下车后自驾车约11:00到达曹回家中)。中午在其三爸家中就餐,一同进餐的有其三爸一家、二爸及其爸妈,17:00左右,自驾车前往曹回镇乐安村女朋友家中,晚上一同就餐的有其女朋友一家,22:00左右,自驾车回到自己家中。1月24日中午在家团年,一同就餐的有其三爸一家、其二爸及其爸妈。14:00左右自驾车前往女朋友家中,晚上一同就餐的有其女朋友一家、其女朋友大爸一家和表哥一家,22:00左右自驾车回到自己家中。1月25日上午自己一家人一同上山烧纸,中午其三爸一家及二爸在其家中就餐,下午及晚上一直在家未外出。1月26日早上8:00左右,自驾车前往女朋友家中,中午一同就餐的有其女朋友大姑一家、二姑一家和幺姨一家,15:00左右自驾车前往曹家余恋诊所处就诊,期间自己和医生均有佩戴口罩,就诊后自驾车前往其女朋友舅舅家(乐安村7组),晚上一同就餐的有其女朋友大姑一家、二姑一家、幺姨一家。22:00左右自驾车回到自己家中。1月27日11:00自驾车前往女朋友家中接其到自己家中,女朋友短暂停留后回家,下午及晚上一直在家未外出。1月28日一直在家未外出。1月29日上午9:30左右,自驾车与其三妈一起前往长龙接其三妈儿子及其儿子女朋友,回来途中10:50左右,在莲花村卫生室就诊,期间自己和医生均有佩戴口罩,就诊后约11:00到家,下午晚上一直在家未外出。1月30日至2月3日均在家未外出。2月4日下午由120接送至县人民医院诊治,2月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17,陈某,男,现居垫江县坪山镇九龙社区7组。
1月21日6:30乘坐堂弟陈某某私家车从武汉出发, 18:00左右到达垫江县坪山家中,同车5人,分别是其堂弟一家三口及其妻子。当晚邻居刘某某、热水器维修师傅来访。1月22日居家无外出。1月23日8:00自驾摩托在坪山镇农贸市场采购食材。1月24、25日举行家宴,参加家宴的有其岳母、儿子、儿媳、妻弟、姨妹、姨妹夫及姨侄。1月26日至2月2日居家。2月3日21:00左右自驾摩托车送其妻子张某到坪山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期间和妻子一直佩戴纱布口罩,到坪山中心卫生院后更换为医用口罩。2月4日0:30,其妻子由 120车转诊至县人民医院。陈某同行到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并对其进行PCR采样检测。20:00,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但无临床症状。2月6日11:00有临床症状,经临床专家会诊,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19,李某,女,现居垫江县普顺镇东风村5组。系病例18向某的妻弟媳,向某夫妻1月22日自武汉返回后,一直居住在其家。1月22日—2月8日李某居家未外出。2月8日9:30左右,因失眠自驾到普顺镇卫生院就诊,12:00左右自驾返回。2月8日晚9时确诊为新冠肺炎。
病例20:朱某,女,系病例18向某之妻,现居垫江县普顺镇东风村5组。1月22日4:00自行驾车与丈夫从武汉出发,17:00到达普顺镇东风村5组父母家中。1月23日11:00左右从普顺镇东风村5组出发,与其家人自驾车前往堂兄弟(金华街上东湖村)家中团年,14:00左右,自驾车回到普顺镇东风村5组父母家中。1月24日7:30左右从普顺镇出发,与其丈夫、儿子和内侄自驾前往县人民医院导医台咨询,无异常。随后步行,9:00左右在小平桥王妈面庄吃饭,饭后前往西欧步行街香蜜闺秀店购物,11:00前往县人民医院自驾返回普顺镇,到其姻伯李某(普顺镇跃进4组)家吃午饭,吃完饭后步行到大顺场黄角树对面(其新房,三楼,未装修)看房子,期间有戴口罩、未与其他人接触,15:00左右自驾车返回东风村5组父母家中。1月25日一直在家。15:00左右普顺镇政府将其纳入管控对象,要求居家隔离观察。1月26日—2月9日居家隔离观察。2月9日18:00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20:朱某,女,现居垫江县普顺镇东风村5组。系病例18向某之妻。1月22日4:00自行驾车与丈夫从武汉出发,17:00到达普顺镇东风村5组父母家中。1月23日11:00左右从普顺镇东风村5组出发,与其家人自驾车前往堂兄弟(金华街上东湖村)家中团年,14:00左右,自驾车回到普顺镇东风村5组父母家中。1月24日7:30左右从普顺镇出发,与其丈夫、儿子和内侄自驾前往县人民医院导医台咨询,无异常。随后步行,9:00左右在小平桥王妈面庄吃饭,饭后前往西欧步行街香蜜闺秀店购物,11:00前往县人民医院自驾返回普顺镇,到其姻伯李某(普顺镇跃进4组)家吃午饭,吃完饭后步行到大顺场黄角树对面(其新房,三楼,未装修)看房子,期间有戴口罩、未与其他人接触,15:00左右自驾车返回东风村5组父母家中。1月25日一直在家。15:00左右普顺镇政府将其纳入管控对象,要求居家隔离观察。1月26日—2月9日居家隔离观察。2月9日18:00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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