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小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
鉴于我市和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十分严峻,根据上级指示和专家建议,为加强对传染源的筛查和管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尽快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从即日起对全区所有物业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做到严防死守、众志成城,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区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为此,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楼宇)
(一)加强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自 2020年1月30日零时起,万州区所有封闭式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小区住户及车辆原则上禁止放行进入。确属住户需求须进入的外来人员,由住户到物业公司做好登记备案,经检测体温正常后由住户带领进入小区,有外卖等服务的由业主自行到小区入口处拿取。小区内住户及车辆,原则上只开放一个入口。非封闭式物业区域,例如:商住楼、商务楼宇、老旧住宅等,应结合实际加强人员进出管理,有条件的也应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办公类物业区域的人员,要佩戴工作牌(证)等身份证明并在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后进入;对确需进入的外来人员,要进行一检(检查是否佩戴口罩)、二测(测量体温是否正常)、三登记(登记进入人员的联系方式、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商场、卖场等商业物业区域,根据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减少人员聚集。严禁小区麻将等聚众娱乐活动、经营性餐饮,暂停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严禁小区内组织举办宴会、酒席等聚餐活动。
(三)搞好病毒消杀。加强对小区内重点公共区域,特别是电梯轿厢、垃圾箱桶等容器的病毒消杀工作,每天不少于2次。小区内应设置专门的垃圾桶收集废弃口罩并实行定时清运、集中处置。同时,所有物业服务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防范,必须戴口罩上岗。
(四)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协助社区加强重点人员管控,主动为在家隔离人员提供服务;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和疫情防控培训,提高科学防控水平;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及时辟清谣言,稳定人心。结合所管物业小区的特殊情况,如有需要管控的其他情形,需报经区住房城乡建委或所在镇乡街道同意后实施。
二、无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楼宇)
由社区(物业)自治组织、楼栋自治组织、业主(或使用人)参照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楼宇)实施管理,务必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管控。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物业管理单位务必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区住房城乡建委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服从安排、不认真履职尽责的,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严肃处理。
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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