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沙坪坝区餐饮行业有序复工营业工作指南

注意查收!沙坪坝区餐饮行业有序复工营业工作指南!

重庆沙坪坝区餐饮行业有序复工营业工作指南

  沙坪坝区餐饮行业有序复工营业工作指南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6号)、《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务领域分区分级分类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53号)和《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庆市餐饮行业有序复工营业工作指南的通知》(渝商务〔2020〕83号)要求,为统筹推进我区餐饮行业有序复工营业,特制定本指南。

  一、严格落实复工营业条件

  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有序复工营业。

  (一)建立防控机制。各餐饮服务单位以门店为单位,由店长(店主)全面负责,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做出复工疫情防控承诺并在经营场所公示。

  (二)加强员工排查。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渝康码”,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过去14天去向,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高发地的员工建立台账,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高发地的员工,劝其暂缓返岗。

  (三)落实防护物资。各餐饮服务单位准备必需的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优先保障一线员工配备防护用品。具备隔离条件的,落实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门店,要按照属地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报备。

  (四)加强场所管理。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做好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工作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做好场所通风、环境卫生与消毒、从业人员卫生管理、顾客管理、卫生间清洁消毒等工作。食品经营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应当通过开门或者开窗的方式增加通风。中央空调应当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每天歇业后,新风与排风系统应当继续运行1小时,进行全面通风换气。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把手、洗手间、厕位等),每天消毒不得少于6次。卫生间保持通风、干爽,不能自然通风的采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尽可能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或提供消毒纸巾,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可把水龙头改为非接触式水龙头,避免接触;加强对卫生间清洁频次,保证卫生间地面干爽无积水。

  (五)确保食品安全。各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有关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库存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管理,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对食品进行加工制作,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严格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圈养、宰杀活禽动物,严禁加工制作“活禽”“野生”“野味”等菜品。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冠肺炎的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管齐下、群策群力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七)严格安全管理。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到位。员工人数10人(含)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营业前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套复工复业方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五个一”管理措施;员工人数10人以下的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业前落实好上述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业。

  二、有限制的提供堂食服务

  (一)必须做到不聚集。禁止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暂停婚、丧、嫁、生、寿等大型聚集性用餐。提倡预约错峰用餐,提倡网上订餐和外卖送餐服务。

  (二)必须控制用餐人数。允许有限制的提供堂食服务,堂食大厅开放50%的接待量。单桌同时用餐顾客人数不超过座位数的50%,对共同就餐人员,至少记录其中一名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包房(包厢)就餐,每个包房(包厢)只开一桌。严禁使用无窗户、空气对流不畅的密闭性包间。进入顾客人数达到限制数量时,要及时做好宣传引导。

  (三)必须保持用餐距离。桌与桌之间距离不小于2米。倡导一人一桌或隔桌用餐。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单向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需在食堂就餐时,实行一人一桌,食堂座位统一朝向且保持足够间隔,用餐时不聚集交谈。

  (四)必须健康文明用餐。倡导公筷公勺;候餐佩戴口罩,注重个人用餐卫生,餐前洗手,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分餐制;倡导即食即走、不恋座贪杯;倡导“食不言”、“饮不语”。坚决拒绝“野味”。

  三、严格加强监督管理

  (一)各餐饮单位、商业综合体、商业楼宇、商业街要严格落实防疫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本楼栋、本区域餐饮单位复工安全管理。

  (二)区商务委加强行业服务指导。区市场监管局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各镇街、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报告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失效期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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