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是新媒体公司,公司2.3号复工,复工办法是在家办公。我作为公司员工,因为没有复工条件(没有电脑),所以被迫停工到了2.28号,并在3.1号开始复工。
请问:按照政策,我2月份的工资是按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为准,还是按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发?
答:人社部明确: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重庆的生活费标准是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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